西安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实施及校内博士后培养实施的通知
各院(系、部):
一、根据《西安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实施办法(试行)》(西医发【2015】94号)文件,为了更好的贯彻文件精神,2016年我校将继续开展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,此次培训的对象为2016年新进教师及2015年尚未接受导师制培养的新进教师。现由各院(系、部)自行为需参加导师制培养的教师选则符合条件的导师(具体内容请参考文件附件1),并于9月28日(周三)前将青年教师及其导师的名单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。
二、根据《西安医学院校内博士后培养实施办法(试行)》(西医发[2016]61号)文件,我校于2016年10月正式开展首次博士后培养实施工作,请各院(系、部)认真学习文件,严格筛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博士后导师,于2016年9月28日(周三)前将2016年校内博士后培养导师的名单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。
附件1:2015年《西安医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实施办法(试行)》(西医发【2015】94号)文件(已上传至政策文件);
附件2:2016年《西安医学院校内博士后培养实施办法(试行)(西医发[2016]61号)文件(已上传至政策文件);
人事处
2016年9月18日